首先,在住宿费用方面,根据最新的规定,北京市员工在山东省内的主要城市如济南、青岛等地出差时,住宿费的标准会有所差异。一般情况下,这类城市的住宿费上限为每天300元至400元不等,具体金额需依据实际出差地点和职务级别而定。
其次,关于伙食补助费,通常情况下,每位员工每天可获得100元左右的伙食补贴,用于解决日常餐饮需求。需要注意的是,这一补助并非按餐次发放,而是以每日为单位进行计算。
最后,市内交通费同样按照每人每天80元左右的标准予以报销,主要用于支付市内公共交通工具(如公交车、地铁)的费用。如果需要打车,则需提供相应的发票,并且单程费用不得超过50元。
以上就是针对国务院规定的差旅费报销标准下,北京市员工赴山东出差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说明。当然,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个人所在单位的具体实施细则来进行调整。因此,在准备报销材料之前,建议先咨询公司财务部门或查阅相关文件,确保所有开支都符合规定并能够顺利得到批准。